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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6, 2024 3:57:23 GMT
文件中附上了证明向原告付款的收据,日期为 2004 年 11 月 26 日,金额为 11,800 雷亚尔——正是 INSS 存入的金额。 对于法官来说,所附的付款收据取代了提交人的任何索赔,因为它是遵守义务的证明。换句话说,被告在诉讼中解除了他的责任。提交人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证据以排除档案所附的付款证明,但她没有实现她的目标。 正如判决中所记录的,一名证人仅证明提交人和她的丈夫去了律师事务所,并从那里留下了一个装有 3,000 雷亚尔小面额纸币的信封。 一方面,证人承认他检查了这笔钱——他只是从提交人丈夫的话中得知。 “同样,提交人带来的发票和优惠券也不是毫无疑问的证据,不能证明提交人只从被告那里收到了三千雷亚尔。因此,由于提交 WhatsApp 号码数据 没有证明自己的权利,推论的逻辑是驳回你的要求”,Werlang 解释道。 上诉 为了反对判决,提交人的辩护人向法院提出上诉。在上诉中,他重申他没有收到档案所附收据上显示的 11,800 雷亚尔的金额,而只收到了 2006 年 12 月 2 日支付的 3,000 雷亚尔的支票,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东西。另一方面,他承认在多次前往律师事务所的一次旅行中签署了一张空白收据。他指出,尽管没有技术知识或任何类型的指导,但这张空白收据似乎显然“拯救”了被告。 最后,他声称律师收到了一份授权书,其中提供账户的义务被取消,这表明律师无意将任何金额转嫁给客户。 而他也是在权衡了后果之后才没有使用这份授权书。 二级扭转 TJ-RS 第 15 民事庭的法官在仔细研究了证词和文件后,完全接受了提交人的上诉。他们明白被告的论点令人困惑,矛盾重重,因此取消了案卷所附收据的证明力——唯一的“生命线”。相比之下,上诉人的说法得到了调查期间提供的证据的支持。 因此,被告被责令退还更新后的 14,500 雷亚尔,并支付 5,000 雷亚尔的精神损失费。 上诉报告员安娜·贝阿特丽斯·伊塞尔法官表示,代理人有法律义务就其在执行任务期间所实施的行为向委托人负责,特别是在转移因法律诉讼而收到的款项方面。 。因此,它认为文件中规定的提供账目义务的排除“根据法律无效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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